结论:
夫妻之间的代理行为一般有效,日常家事代理直接对双方生效;超出日常家事范围,构成表见代理则有效,不构成则效力待定;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通常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除外。
法律解析: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基于夫妻身份产生,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菜、交水电费等,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效力。而超出日常家事范围的代理行为,判断其效力要看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代理行为有效,另一方要承担责任;若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一方无代理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需另一方追认才有效。对于夫妻一方擅自处分重大共同财产,像单独卖房,一般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该处分行为有效。在处理涉及夫妻代理行为的事务时,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