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婚前要求离婚保证金的约定通常无效,但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合理事项为前提,不限制离婚自由,且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的约定,有可能被认定有效。
法律解析:
离婚自由是婚姻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离婚保证金”若限制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就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与法律精神相冲突。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此类保证金约定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不过,如果约定是以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合理事项为前提,不限制离婚自由,并且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该约定有可能被认定有效。但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及约定内容判断。如果您在婚前遇到关于离婚保证金约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