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要判定专利侵权无效收集证据时,可从以下方面着手。若想证明专利不具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去收集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出版物、使用公开或口头公开的相关资料。
(二)对于证明专利申请文件有问题,可提供原始研发记录、设计图纸等资料,用以说明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等情况。
(三)若能证明专利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则收集相关证据。
(四)存在重复授权情况时,收集证明同样发明创造已被授予其他有效专利的证据。
(五)收集证据过程中要合法合规,保证证据是真实有效的,以此支持专利无效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