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护理期限。要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不过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二)区分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计算赔偿。若护理人员有收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算。
(三)明确护理人数。原则上是一人,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
(四)结合具体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