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婚前财产开办公司,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公司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签书面协议等避免纠纷,未约定时离婚另一方不能分股权但可分收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用婚前财产开办公司,这部分启动资金依旧是个人财产。然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中共同参与生活、可能一方也在家庭事务等方面付出从而间接支持公司经营等情况下产生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保留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以此证明开办公司的资金是婚前财产;夫妻双方也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公司财产权益归属,比如约定公司股权及收益仍归出资方个人所有。若没有进行这些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虽不能分割公司股权,但有权分割公司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若遇到相关复杂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