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名誉权被侵害,应及时固定证据,如保存诋毁名誉的文章、聊天记录等,明确知道自身权利受损害的时间。
(二)按照一般认知判断自己是否应当知道权利受损,避免因疏忽错过诉讼时效。
(三)自权利受损起二十年是最长保护期限,要在此期间及时行使权利。
(四)在诉讼时效内,可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