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记上诉期限,对判决上诉期限为十日,对裁定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严格在期限内上诉。
(二)若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的五日内,可申请继续进行应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等待法院裁定是否准许。
(三)上诉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