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需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拟定协议,明确各项内容并签字,可公证,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原则。离婚后对婚内事宜再协议,自愿平等协商是基础,只有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地位平等,协议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书面形式拟定协议能将双方约定固定下来,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明确具体的内容,如财产分割的详细信息、子女抚养的各项安排,可减少后续纠纷。双方签字确认使协议具有合同效力,公证则进一步增强其证明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凭协议起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若在离婚后婚内事宜再协议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