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贷款购置房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通常判归产权登记方,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后夫妻贷款买房,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法院从实际情况出发,会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体现,所以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若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认定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尊重了双方父母的出资贡献。在处理此类复杂的房产分割问题时,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