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结束离婚官司,可与对方沟通,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能加快案件审理速度。
(二)若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在等待六个月期间,积极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分居证明、对方不良行为记录等,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
(三)若案件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事项,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及时提供所需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时间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