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离婚协议可以协商作废,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都同意的话可通过书面协议让原协议失去效力;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部分不可协商作废,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可协商一致重新约定并以书面呈现。
法律解析:离婚协议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民事合同。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因为整个离婚程序尚未完成,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能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让原离婚协议不再履行,旧协议自新协议生效起失效。而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这部分无法再通过协商作废。不过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属于民事权益方面的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重新约定,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保存好,防止后续产生纠纷。如果在离婚协议协商作废或重新约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