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事案件,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合同纠纷,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也能通过书面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侵权纠纷,可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四)专属管辖情况:不动产纠纷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港口作业纠纷到港口所在地法院;继承遗产纠纷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