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发现对方隐匿私募基金财产,可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请求法院调查该财产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隐匿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主张对方隐匿财产的一方,需积极收集证据,比如基金购买合同、资金流水等,以此证明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被对方隐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