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方面
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且双方都能接受。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仔细检查条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在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内双方可再次确认是否要离婚。
(二)诉讼离婚方面
若女方提起诉讼,男方不同意离婚,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等,并在庭审中清晰阐述理由。若同意离婚,要准备好有利于自己的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比如收入证明、孩子的生活习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