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非法林地买卖行为,了解林地性质,明确林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仅有使用权,不可私自买卖改变所有权。
(二)若发现有非法转让、倒卖林地使用权的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若自身涉及林地使用,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使用权,签订规范合同,确保手续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