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若父母有固定收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三)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四)16岁孩子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判决,若孩子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