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受理民事赔偿案件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收费标准有详细规定,不超1万元的每件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按0.7%交纳,1000万至2000万元部分按0.6%交纳,超20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2.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可减半交纳。
建议当事人预估诉讼请求金额,提前了解需交纳的受理费。若想减少费用,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以调解结案或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