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1.与配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具体。
2.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需谨慎考虑,避免冲动决定。
4.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财产状况等方面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积极参与庭审,如实陈述事实。
4.涉及子女抚养权时,从自身抚养优势等方面争取。
5.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若对方有过错可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