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法院依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侵权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诉讼,产品制造地、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铁路等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车辆等最先到达或降落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不同类型的损害赔偿诉讼有不同的管辖规定。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可管辖,方便当事人选择。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诉讼,多地点法院有管辖权,是为保障受害者能在合适的地方维权。铁路等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规定,同样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若在损害赔偿诉讼管辖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