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分割婚前男方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就分割方式和数额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归男方,未还贷款为男方个人债务,男方需对女方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三)计算补偿数额时,要收集共同还贷金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市场价等相关证据,以便确定合理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