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服刑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服刑方刑满释放且条件改善符合子女利益时也可再请求变更。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服刑人员由于人身自由受限,无法正常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职责,这在客观上对子女成长不利。当出现这种情况,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抚养监护资格的人或组织能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形进行判决。若服刑方经济状况不佳,不能陪伴照料子女,而另一方抚养条件更好,法院一般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若服刑方刑满释放后,抚养条件得到改善且符合子女利益,同样可再次请求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大家在子女抚养关系变更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