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方应先尝试与未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友好协商,明确提出支付抚养费和履行抚养责任的要求。协商时,要依据子女实际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二)若协商无果,抚养方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孩子的生活开销凭证、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等措施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