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诉讼前,申请鉴定方要做好自行垫付费用的准备,同时全面评估鉴定必要性和可能结果,避免不必要开支。
(二)若合同涉及鉴定费用承担条款,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三)诉讼中尽量提供有力证据支持鉴定申请,提高鉴定意见被法院采信概率,降低自身承担费用风险。
(四)若双方都有责任,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鉴定费用分担比例,争取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范畴,其承担应遵循上述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