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签字时,出借人要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借条是借款合同的书面体现,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在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就成立了。所以,出借人得拿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自己已经把钱给了借款人。
2.要是借款人不承认借条上的签字是自己写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做笔迹鉴定,确定签字确实是借款人所写。
3.出借人还需要收集其他辅助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的转账凭证、现金交付时的证人说的话、交付现场的视频音频资料,或者借款人承认借款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让这些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
4.出借人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到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对方还钱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法院会综合所有证据,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存在。如果证据充足,法院就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