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给孩子的抚养费给不足时,双方应先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目前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生活等情况,要求对方按照之前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足额支付。
(二)若协商没有结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足额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当初抚养费的约定或判决、孩子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三)若已有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但对方依旧不按规定足额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操作,以此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