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丈夫贷款买的车分割分情况,婚前购买登记在丈夫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通常属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未还清贷款属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对于财产归属有明确规定。若车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丈夫名下,这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这是对双方婚后付出的公平考量。而婚后购买的车,即便登记在丈夫名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分割方式,比如约定车归一方,获得车的一方补偿另一方并承担剩余贷款。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未还清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遇到类似车辆分割问题,或对法律规定有不理解的地方,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