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议明确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嘱,若有遗嘱且符合要求,没结婚也能按遗嘱继承。
(二)若没有遗嘱,确认自己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父母。
(三)查看是否存在代位继承情形,即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自己作为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四)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确认自己是否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若尽了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