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协议赔偿金额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使金额与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匹配,避免显失公平。
(二)若针对财产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参考依据,如一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按被转移、隐匿财产数额确定赔偿金额。
(三)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时,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四)考虑双方经济状况,保证赔偿金额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因过高导致一方无力支付,使协议难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