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买给子女的财产通常为子女个人财产。不动产全资购买且登记在子女名下是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处理有相应规则;动产交付给子女后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前父母全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从法律角度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与,属于子女婚前个人财产。若父母仅支付首付,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考虑购房出资等情况,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对于动产,交付即完成所有权转移,所以父母购买的动产交付给子女后,通常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如果大家在婚前财产认定和处理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