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母亲若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况,父亲可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请求直接抚养子女。
(二)若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就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能达成轮流直接抚养且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协议更好。若协议不成,双方应积极向法院展示自身在抚养能力、抚养意愿、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