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遇到涉及责任承担的情况时,先明确是否存在多个责任主体。若有多个责任主体且债权人能随意挑选求偿对象,大概率是连带责任;若只是针对受损方的损失进行弥补,那就是赔偿损失。
(二)当面临多个责任人承担责任时,若自身是债权人,可根据自身便利向任一或全部责任人主张权利;若自身是责任人,在清偿后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若自身是赔偿损失中的受损方,要注意收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相关证据,以便获得足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