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三样东西”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仍归个人,不参与分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分配。若协商无果,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比如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可能会让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而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获得房产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离婚时不参与分配。若不确定财产性质和情况,建议补充相关信息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财产分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