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立案,应确保不出现以下情况:不使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不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若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续不再进行非法经营行为,或非法经营数额不超过三万元。
(二)若已涉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应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