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权利状态。在涉及公证遗嘱相关事宜时,密切留意自身权利是否受到损害,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就要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二)积极主张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发现权利受损,可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保留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这样能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时效。
(三)特殊情况及时申请。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纠纷,且存在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