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理延误。
(二)对于案件复杂程度较高的情况,当事人可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了解可能出现的延长审理时间的情况,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焦虑。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要清楚二审的审理时间规定,合理安排后续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