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方面,若自身无重大不利因素,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以巩固争取抚养权的优势。
(二)父亲方面,若想争取抚养权,要尽力收集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母亲的不良嗜好相关照片、视频,经济状况差的证明等。
(三)双方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如实向法院陈述自身情况和抚养孩子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