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建立提醒机制,可通过手机日历设置投保到期提醒,确保在交强险到期前及时续保。
(二)提前了解当地交强险的办理流程和渠道,如可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手机客户端、线下营业网点等方式投保,避免因不熟悉流程而耽误投保。
(三)定期检查车辆保险状态,可在每次车辆年检或日常使用过程中查看保险单,确认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