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夺回孩子抚养权,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前要收集法定变更情形的相关证据。比如,若对方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可收集医院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若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可收集邻居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孩子受伤照片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愿随自己生活,可让孩子书写意愿表达书或由法院工作人员询问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