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具体侵权人时,车主应保留好车辆维修的正规发票,作为维修费用赔偿依据;收集车辆维修期间使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票据,以主张合理交通费用赔偿。
(二)无法找到具体侵权人且物业有管理过错,先与物业协商赔偿金额,协商时明确指出物业过错情况。
(三)协商不成,受损车主需收集能证明物业存在管理过错(如安保措施记录、监控损坏证明)和自身实际损失的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