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母亲无严重疾病、能尽抚养义务,母亲可争取抚养权,若母亲存在法定不利情形,父亲可争取。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法定优先情形,可着重以此争取抚养权。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谁生活。
(四)若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可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照顾孩子,以此争取优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