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无遗嘱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应坦诚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合理分割方案。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当事人要积极提供财产相关证据。
(三)若遗嘱明确遗产只归一方,该遗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持有遗嘱的一方可凭遗嘱主张权利。
(四)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