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没时间去法院,若有特殊情况,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待法院准许后可不亲自参加庭审。若不提交意见且不出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二)被告没时间去法院,因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被告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要提供相关证明,经法院审查属实,提交书面意见后可不出庭。
(四)被告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可能影响自身权益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