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婚前协议与离婚相关事项抵触时,先确认婚前协议是否为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况,以此判断协议效力。
(二)若协议有效但内容与离婚实际需求冲突,查看冲突部分有无法定无效情形。
(三)若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双方可先协商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或重新约定。
(四)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审查协议效力与内容,结合案情依据法律裁判,财产分割时兼顾婚前协议约定、公平原则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