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应尽量证明自身能为孩子提供健康成长环境,如生活规律、有家人帮忙照顾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要准备好能体现良好居住环境的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稳定收入的证明,如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
(三)向法院说明自己工作时间安排合理,能给予孩子足够陪伴和教育,比如有弹性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离家近。
(四)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可通过拍照、录像、证人证言等形式固定。
(五)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和孩子多沟通,让其真实表达想和自己生活的意愿,可在法院组织询问时让孩子表明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