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服刑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可由另一方抚养,另一方无能力时可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抚养,近亲属都不具备条件可送养,社会福利机构也会在一定情形下介入,且要保障子女权益和健康成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当服刑者无法履行该义务,另一方有能力且愿意抚养时,由其直接抚养符合法律规定与常理。若另一方情况特殊,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在近亲属都无法抚养时,送养需遵循法定程序。社会福利机构在符合条件时介入也是保障儿童权益的体现。总之,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是处理此类问题的根本原则。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