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前双方出资按比例分配,婚后登记双方名下通常平均分配。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样的不动产在离婚处理上有明确规则。先由双方协议,若协议不成,法院考虑到产权登记等情况,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若婚前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按出资比例分配是合理体现各方贡献。而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基于婚姻关系和产权登记情况,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平均分配。如果在处理此类房产分割问题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