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的钱财是合法财产,可等待案件侦查结束且确认无关联后,向司法机关申请返还。
(二)若钱财属于违法所得,司法机关会追缴或责令退赔。被害人可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及时返还自己的合法财产。
(三)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司法机关会依法没收。这些财物和罚金会上缴国库,当事人应配合司法机关的处理。
(四)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当事人可要求其出具相关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