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在处理婚后债务时,首先要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有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就是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一般为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处理。对于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个人债务处理。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