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婚后出售婚前财产所得完全归个人,要避免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例如单独开设账户存放出售所得款项。
(二)对于另一方对婚前财产管理、维护、增值有贡献的情况,双方可提前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和分配方式。
(三)若涉及婚前房产婚后装修等情况,保留好装修出资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分配增值部分时合理确定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