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交通事故强制执行涉及夫妻财产问题,当事人可主动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收集车辆未用于家庭经营、未接送家庭成员等证据;若为共同债务,也准备好相应用于家庭生活经营的证据。
(二)在法院审查债务性质阶段,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情况,提供准确信息,避免因隐瞒信息导致不利后果。
(三)若对法院关于债务性质的认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